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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

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谁能办?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在我市城区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政策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得到什么好处

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所需条件

一、A类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的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生活;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保障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420元/月)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

二、B类家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在我市城区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的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生活;

2、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保障标准。(现执行标准为39456元/年,即3288元/月)。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居民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居住证明满1年以上,且在本市实际居住生活;

2、持有大中专毕业证书,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未满5年(以毕业证书为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申请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满1年以上,且在本市实际居住生活;

2、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保障标准。(现执行标准为39456元/年,即3288元/月)。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免税的可视同缴纳)或者社会保险费累计达到1年以上。


怎么办?

一、A类家庭: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百色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A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二、B类家庭:

(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1、百色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B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1、百色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B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3、大中专毕业证书(现场核验原件);

4、所属单位(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灵活就业的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税款证明(现场核验原件);

5、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现场核验原件,非右江区城镇户籍人员提供)。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1、百色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B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3、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现场核验原件,非右江区城镇户籍人员提供);

4、所属单位(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书及企业为申请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证明;灵活就业的出具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证明或税款(免税)证明(现场核验原件)。


在哪办?

    可到街道办办事窗口(百城街道办、龙景街道办均可办理)领取百色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也可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公租房APP软件下载百色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填写信息后,提交到街道办初审,街道初审结束后提交到住房保障部门复审。

    百色市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3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办公电话:0776-2848971;0776-2848155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可登录手机公租房APP软件

    下载途径: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公租房

    注册方式:用身份证注册后可查到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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