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是指:长期或短期异地居住或者因病需要到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员,在非参保地区有就医需求的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手续。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022年7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统一规范参保人外地就医备案、基金支付、协同业务等细则,将对每一名有外出就医需求的参保人产生重要影响。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异地就医备案网上申请简便流程(关注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医保大厅→医保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下一步→上传资料→提交等待审核。审核电话:0776-2893508)
查询定点医药机构可在微信里面关注“广西医保”公众号,在公共查询点开定点医疗机构,输入医院名称,点医保区划查地址后搜索。
(一)符合办理长驻异地备案人员类别说明: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转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居住生活且时间在3个月以上。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学习等,时间在3个月以上。
4.转院备案只能在转出医院办理。
5.异地急诊备案是指异地居住、探亲、旅游等时间不超过3个月,因急诊住院的。
(二)符合办理非常规异地备案人员类别说明:
非长期异地居住、工作、和学习的,因病情需要特地到异地医院住院治疗,为方便异地直接结算报销的人员。
1.异地安置:本人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居民身份证,其中一项即可。
2.异地长期居住:(1)居民身份证;(2)异地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房产、租房合同,三选一)
3.长驻异地工作人员:(1)居民身份证;(2)异地工作证明。
4.异地急诊住院需要的材料:(1)居民身份证;(2)入院记录、有详细病史描述的住院证、门诊病历等。
5.非常规异地备案需要的材料:只需要上传身份证即可。
在出院前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后,出院直接在医院结账报销(报销时必须给医院提交个人医保卡),办理备案后因某种原因不能现结的可电话联系右江区医保中心(电话:0776-289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