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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 2023-01-11 17:25

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推进右江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公开信息

1.概况信息:本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领导分工等。

2.法规文件:卫生健康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发展规划:本部门规划计划。

4.人事信息: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5.财务信息:包括本部门财务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6.工作动态:本部门重要会议、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7.行政执法:包括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信息以外的本部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公开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

(四)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部门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右江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右江区站前大道9号

联系电话:0776-2846452;0776-2892283

邮政编码:533000

邮箱:yjqwsj2009@163.com

受理时间:08: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部门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部门办公场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1)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本部门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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