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市直各分局:
《右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右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落实《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广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百色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补齐人居环境短板,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立足我区农村实际,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精准建设治理设施,大力推广资源化治理模式,通过开展试点,探索解决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堵点难点问题的可行路径,努力走出一条与乡村生态振兴相适应的右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完成1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泮水乡百维村百维屯1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区2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污水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已建成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90%以上。
到2024年底,完成1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龙川镇平乐村平时、平洪屯1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已建成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95%以上。
到2025年底,完成11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任务,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已建成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95%以上,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充分考虑治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条件允许或对污水排放有严格要求的村庄建设终端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他村庄优先考虑农村污水资源化处理模式,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生态保护区、重要河流湖库推广低成本、易维护的终端式污水治理模式,在城镇周边3公里范围内优先推广截污纳管模式,在环境非敏感区全面推广污水资源化治理模式,在山区、半山区推广污水资源化加分户式治理模式。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点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护,推动第三方治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农民以适当缴费或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与运维。
(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农户用水习惯、农田灌溉回用、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实现农业水资源良性循环。
四、重点任务
(二)保障资金供给,增加资金渠道。积极谋划项目,并及时将符合资金使用的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全国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监测项目库,统筹整合好辖区涉农资金,特别是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费。同时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确保农村污水治理任务如期完成。
(四)精选技术路线,创新方式方法。根据自然经济条件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对靠近城镇、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实施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在农村水生态环境敏感的区域,按相关处理标准要求建设集中或分散式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在非生态环境敏感区,推荐采用低能耗或无动力治理模式分散处理,其中对居住分散、干旱缺水的山区、半山区,采用资源化措施就近就地用于农业生产和村庄绿化。至2025年,力争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80%以上。
(五)建立科学运营机制,着力落实完善机制。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受益农户付费等方式,建立多元化运行维护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将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建设运维。加强设施和管网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管护标准,保障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2023年开始,新建设施竣工1年内正常运行率达到100%,2016—2022年建设的设施正常运行率稳定在90%以上。
(六)发挥试点示范引领。在阳圩镇等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逐步推广的要求,鼓励在不同类村庄开展治理试点,探索经济适用的治理模式,树立一批典型样板,分区分类形成一批符合地方实际的低成本、易维护、效果好,而且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典型案例。
为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实施,明确各主要相关单位职责如下:
区财政局:负责农村污水治理资金预算安排,指导项目业主安排资金并加强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好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督工作。
右江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负责统筹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以及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区住建局:负责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靠近城镇且满足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优先将污水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逐步将2017年以前改造的黑灰水混合收集的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升级为黑灰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的无害化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推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
区乡村振兴局:协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安排部署,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费与农村环境整治整合使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对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管理,确保均能够正常运行。
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实施涉及本乡镇(街道)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建设,完期完成任务目标;配合区乡村振兴局做好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提出年度治理村庄的名单、落实建设资金、科学确定处理工艺完成治理方案编制;落实运维资金,保障已建成设备的正常运行。
完成时限:每年3月底前。
(二)实施阶段:开展招投标,选定项目施工单位,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完成时限:每年10月底前。
(三)考核阶段:右江生态环境局负责对乡镇(街道)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已完成设备正常运行情况进行实绩考核。
完成时限:每年11月底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央部署、自治区负总责、区一级落实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由右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此项工作。各项目业主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区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
(二)加强考核督导,确保整治成效。2023年起,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区政府对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和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列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年度考核指标,对于没有完成任务指标的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进行扣分。强化日常调度和督导,结合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强化现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小于重点任务量的20%,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等问题,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共治合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引领,发挥村级组织和驻村第一书记作用,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管格局。强化激励约束,对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不予以申报“生态宜居红旗村”“乡村治理示范村”等荣誉。探索推行垃圾污水处理村民付费的运行管理办法,推动农村环境整治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附件:1.右江区2023年—2025年拟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清单
2.右江区2023年—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单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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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区2023年—2025年拟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清单 | ||||||
序号 |
涉及乡镇(街道) |
行政村 |
项目名称 |
治理 年度 |
项目业主 |
备注 |
1 |
龙景街道 |
百法村 |
百法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3年 |
龙景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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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泮水乡 |
谷七村 |
谷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3年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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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泮水乡 |
百维村 |
百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3年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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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泮水乡 |
平泮村 |
平泮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3年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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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阳圩镇 |
六丰村 |
六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3年 |
阳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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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阳圩镇 |
华村 |
华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3年 |
阳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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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阳圩镇 |
者袍村 |
者袍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3年 |
阳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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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阳圩镇 |
塘里村 |
塘里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3年 |
阳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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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阳圩镇 |
那等村 |
那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3年 |
阳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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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阳圩镇 |
布林村 |
布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3年 |
阳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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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涉及乡镇(街道) |
行政村 |
项目名称 |
治理 年度 |
项目业主 |
备注 |
11 |
阳圩镇 |
六甘村 |
六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4年 |
阳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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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阳圩镇 |
者仙村 |
者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4年 |
阳圩镇人民政府 |
|
13 |
阳圩镇 |
平圩村 |
平圩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4年 |
阳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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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阳圩镇 |
阳圩村 |
阳圩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4年 |
阳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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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阳圩镇 |
孟沙村 |
孟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4年 |
阳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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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龙川镇 |
林河村 |
林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4年 |
龙川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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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龙川镇 |
平乐村 |
平乐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4年 |
龙川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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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四塘镇 |
富联村 |
富联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4年 |
四塘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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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永乐镇 |
那务村 |
那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4年 |
永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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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四塘镇 |
保安村 |
保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4年 |
四塘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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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龙景街道 |
大和村 |
大和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5年 |
龙景街道 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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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龙景街道 |
江凤村 |
江凤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5年 |
龙景街道 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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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涉及乡镇(街道) |
行政村 |
项目名称 |
治理 年度 |
项目业主 |
备注 |
23 |
龙景街道 |
凡平村 |
凡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5年 |
龙景街道 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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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汪甸瑶族乡 |
下塘村 |
下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5年 |
汪甸瑶族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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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汪甸瑶族乡 |
两琶村 |
两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5年 |
汪甸瑶族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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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汪甸瑶族乡 |
塘兴村 |
塘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5年 |
汪甸瑶族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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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汪甸瑶族乡 |
六仆村 |
六仆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5年 |
汪甸瑶族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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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汪甸瑶族乡 |
喜乡村 |
喜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5年 |
汪甸瑶族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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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汪甸瑶族乡 |
飘零村 |
飘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5年 |
汪甸瑶族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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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汪甸瑶族乡 |
六核村 |
六核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5年 |
汪甸瑶族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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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四塘镇 |
百兰村 |
百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2025年 |
汪甸瑶族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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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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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区2023年—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 治理清单 | |||||
序号 |
涉及乡镇 |
行政村 |
农村黑臭水体名称 |
治理 年度 |
备注 |
1 |
泮水乡 |
百维村 |
百维屯农村黑臭水体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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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川镇 |
平乐村 |
平时、平洪屯农村黑臭水体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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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