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市直各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54号)和《百色市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百审改办通〔2017〕23号)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7项行政许可事项。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要及时贯彻落实,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进行调整;要组织好上下衔接,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调整到位、落实到位、监管到位;要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
附件:1.右江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7项).doc
2.右江区人民政府决定依据我区地方性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doc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政府